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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真的能避债吗?专家:欠债后购买的无法对抗债务

2019-06-26 09:58:56  来源:

来源:中国保险报

□肖泽平

保险,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,已经不再陌生了,您可能也听说过关于保险避债、欠债不还、资产保全等说法,保险真的有这些功能吗?买了人寿保险是否就能避债,就可以欠债不还了?下面我们先从一个小案例说起。

关于“保险避债”的案例

2012年3月,王先生购买了一份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,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,一次性交费28万元,保险金额60万元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王先生,他同时还指定了受益人,即他的儿子小王。购买保险后的2015年10月王先生的生意亏损,向朋友老李借款50万元。

2017年2月,王先生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,保险公司给付小王保险金60万元。王先生死得很突然,又没有其他遗产可以还债,在此情况下,老李通过多方打听,得知王先生购买了人寿保险,于是老李向法院起诉,请求用小王取得的保险金来偿还自己的50万元借款,法院是否会支持老李的诉求呢?

法院认为上述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小王,王先生死后,小王以受益人的身份取得保险金,由于该保险金不属于王先生的遗产,可以不用于清偿王先生的债务,因此没有支持老李的诉讼请求。这样,小王拿到了王先生60万元的保险金。

在上面的案例中,我们看到被保险人王先生通过保险合同将保险金转移给了儿子小王,而债权人老李主张用保险金清偿债务,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。因此,有些人认为只要购买了人寿保险,就能够实现财产转移,欠债不还,真的是这样吗?

“欠债还钱”是一个合法公民应有的最基本的法律意识,保险合同作为现代个人财产的一部分,与普通财产在属性上是没有区别的,总体上不可能脱离我国法律的规定。

应该说“保险避债”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,所谓的“避债功能”是因人寿保险特殊的结构和法律特性,在满足某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起到资产保全、依法对抗债务的作用,下面我们将结合几个“保险避债”常见的问题,通过案例来具体说明。

“保险避债”的几个常见问题

第一,人寿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,则不会有所谓的“避债功能”。

假设在上述案例中王先生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,其他条件都保持不变。在王先生去世后,老李通过咨询律师,向法院起诉,请求用王先生的死亡保险金来偿还自己的50万元,那么法院就会支持老李的诉讼请求,因为该份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,王先生故去后,保险金属于王先生的遗产,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,因此,60万元保险金首先要清偿老李50万元的债务,剩余10万元再由包括小王在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。

编辑:QYLW1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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